【通知】关于启动“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20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和全国教材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职业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5号),现就组织开展北京外国语大学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职业规划教材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首批申报教材应为20191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高职本科,下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2. 重点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相关专业课程教材。

3. 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4. 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10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不参与本次申报。

5. 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原则上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无需申报。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由出版单位按程序报送参加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具体报送说明另行通知),其中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二、申报要求

1. 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可参考职业教育有关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

2. 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

3. 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三、材料要求

1. 申报人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电子版需发送至教材处邮箱。包括:

1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1)。

2)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附件2)。教材中若含非北外编者,由主编联系该编者请其所属单位政审。

3)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附件3)。

4)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需提供可证明教材著作权归属的相关合同、协议或书面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

5)其他材料。教材若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

2. 申报人应提交拟申报教材(三本或三套),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提交(三份)。

四、时间要求

因时间较紧,请申报人务必于20211214日中午12点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教材处(行政楼512)。

 

联系人:雷老师 88817523

          李老师 88817785

邮箱:bwjcc@bfsu.edu.cn

 

 

教材处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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